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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中央督导组到菏泽、济宁开展机动督导

核心提示:9月17日至2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副组长成平率督导组部分成员,到菏泽、济宁开展机动督导工作。

督导组到菏泽济宁开展机动督导

9月17日至20日,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副组长成平率督导组部分成员,到菏泽、济宁开展机动督导工作。

督导组分别在菏泽、济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会,听取两市负责同志汇报有关工作情况。9月17日下午,督导组到菏泽市开发区综治中心和岳程办事处走访调研,查阅有关资料,和社区干部进行座谈。9月18日,督导组赴巨野县、郓城县督导,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深入农村、社区、学校,走访基层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充分听取当地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意见建议。9月19日,督导组到济宁市任城区仙营街道综治中心、市公安局扫黑办、太白湖新区、任城区“扫黑办”走访调研,与街道社区干部、一线干警进行交流,深入了解专项斗争情况。9月20日上午,督导组到邹城市政德教育基地、看庄镇夏看村进行督导。

在听取两市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和走访调研后,成平对两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肯定,并对扎实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扫黑除恶要和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又抓后面的保护伞。要在工作上出实招,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关键之举,要切实把这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督导压实政治责任,夺取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成平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督导工作安排部署。组织精干力量,对中央督导组交办和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梳理,做好督办反馈。要坚持边督边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市县两级要统一安排有关领导、村党支部书记、派出所所长、乡镇有关负责同志普遍谈话,对谈话、自我评估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改正力度。要进一步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畅通举报渠道,紧紧抓住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侦快审快判,有力震慑犯罪。要敢于较真,不回避矛盾,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对涉黑涉恶案件打招呼说情的、办理进展缓慢的,一律登记并严查。要加强各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建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落实好专项斗争经费投入、技术装备和专业队伍建设等保障工作。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研究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打下坚实基础。做好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积极配合督导组做好有关工作,对防范干扰对抗督导工作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我省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整改要求,措施更加有力,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

形成声威打出气势成效初显

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以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督导组的指导意见和整改要求,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措施更加有力,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形成了声威,打出了气势,扫黑除恶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果。

为压实责任、配齐力量,枣庄市建立起横到边、纵到底的工作体系:市里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及专班,市公安局组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成立专家库,负责重大线索、案件的核查侦办;市检察院设立扫黑除恶人才库,指导办理复杂、疑难、重大案件;全市法院组织7个审判团队,专门负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理。在扫黑除恶行动中,实施主动进攻,形成高压态势。开展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大起底,对所有村(社区)“两委”成员逐一过筛,全面摸排、深挖细查。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公安机关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等措施,快速侦查、严厉打击。市检察机关与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河南省永城市、安徽省萧县等四家检察机关,联合建立鲁苏豫皖相邻基层检察院扫黑除恶机制,共同打击跨区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截至9月16日,全市打掉涉黑组织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个,其他涉恶类犯罪团伙106个,依法受理审查涉黑涉恶案件20件61人,依法受理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9件。

日照市坚持办案、督导、整改同步推进,确保扫黑除恶不断取得新成果。对督导反馈的问题和省里挂牌督办的案件,市委书记齐家滨作出批示,多次调度案件进展情况,市“扫黑办”专人靠上督查,建立工作台账,推动问题彻底解决。他们实行依法处理、社会面管控、舆论引导“三同步”,运用电视、报刊、广播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加大典型案例报道力度,以实际成果提振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特别是对东港区“张氏兄弟”涉黑团伙、岚山区丛某某等涉恶团伙、莒县杨某某涉黑团伙、山海天梁某等“套路贷”团伙等案例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了舆论走向,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针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山东银监局研究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印发各银监分局和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求各分局、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坚决防止出现“上热中温下冷”局面。同时,建立扫黑除恶工作三线联动督导机制,省局负责督导分局,分局负责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系统内部督导,强化整改落实,配合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山东战役”。

扫黑除恶,普法先行。淄博市司法局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指导、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青少年、外出(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重点人员,以及建筑、运输、餐饮业以及娱乐休闲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法治宣传力度。同时,对所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全部实行手机定位,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集中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基层力量,开展“大排查、大调处”,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

为打好扫黑除恶“临沂战役”,临沂市公安机关坚持强力扫黑、铁腕除恶,迅速掀起斗争高潮,组织开展了“扫黑恶、打侵财、除毒患、追逃犯”攻坚行动、“铁拳、金剑”专项行动。到目前,全市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恶势力集团20个、恶势力团伙32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630名,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发布后5天内 80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尽快投案自首,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5督导组的安排部署,9月1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布《关于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截至今天,5天内共有80名涉黑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9月15日,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通告》原文,在街道社区、车站码头、集贸市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场所广泛张贴《通告》50余万份。同时,主动配合宣传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通告》,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通告》印发后,结合公开通缉、全力追逃工作,办案民警主动上门走访,积极做好在逃人员家属的思想工作,规劝在逃人员投案自首。济宁市孔某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济南市吴某某在其亲友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做好对投案自首人员的接待处置工作,对主动投案的涉黑涉恶人员,及时核实身份,在查明其全部犯罪事实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通过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瓦解了涉黑涉恶犯罪,收到了明显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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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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