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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器采血针 山东人用这些医用耗材更便宜了

核心提示:自2019年12月10日起,全部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

“12月10日零点23分,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产生第一张按取消加成后价格结算的门诊结算单!”这是12月10日,山东省全面取消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后,驻济医院产生的第一张医用耗材按照“进价”结算的门诊结算单。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此张门诊结算单上看到,一次性注射器0.7元,一次性输液器1元。结算的价格正是此前山东省医保局发布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后的执行价格。

这也意味着,今天起,山东人住院就医可享受医用耗材“进货价”。

凌晨1点左右,山东省立三院也产生了第一张新价门诊单。记者在门诊结算单看到,除了第一项几乎都是耗材,据了解,新价格是减去10%加成后的价格。随后,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及驻济其他公立医疗机构也相继执行了耗材新价格。

什么是医用耗材?医用耗材即医院用的消耗很频繁的配件类产品。如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等,这些属于医院用量大的低值耗材。高值耗材一般指对安全至关重要、生产使用必须严格控制、限于某些专科使用且价格相对较高的消耗性医疗器械。如手术所用的导管、导丝、支架等则属于高值耗材。

医用耗材取消加成后,每个耗材能节省患者多少钱?以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为例,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取消加成前的价格分别为0.77元、1.1元,取消加成后价格分别为0.7元、1元。这些低值耗材看起来便宜,但使用量巨大。

据了解,11月19日,山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取消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明确自2019年12月10日起,全部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所有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采购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

山东省医保局副局长郭际水介绍,以2018年数据测算,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12.4亿元,其中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2.24亿元。(韩晓婉 黄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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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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