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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制度设计 山东多地为宝贵自然资源特色立法

核心提示: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修复水生态,全面提升水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鲁网12月11日讯 蒙山、泗河等宝贵的自然资源需要我们精心呵护。临沂、济宁、聊城制定出台《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力求用严格的制度设计保护山水。

“蒙山是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重要的生态屏障,但由于规划体系不完整、保护制度不完备,蒙山范围内违法建设和破坏资源案件时有发生。”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纪伦介绍,为此,临沂制定了《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今年3月29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自7月1日起实施。

记者了解到,条例注重规划引领,强化区域整体保护,规定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年内,完成蒙山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二年内,整合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蒙山风景名胜区平邑风景区总体规划和蒙阴风景区总体规划,完成蒙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修改报批工作。

条例禁止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规定禁止违反蒙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重点保护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或者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在蒙山风景名胜区设立前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蒙山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禁止侵占破坏自然资源,明确不得实施非法侵占、破坏山体的行为,重点保护区内禁止采石、开矿等九类破坏蒙山风景名胜资源的行为。针对蒙山区域内存在的餐饮等经营性活动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向水体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突出问题,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条例出台前,附近村民‘靠山吃山’,随意放牧、养殖、挖山、取土、伐树,无序建设、开办农家乐小旅馆等情况严重,我们想管却无法可依。”蒙山天蒙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曹明远告诉记者,条例出台后,我们加强条例宣传,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做工作有底气,群众也容易接受。截至目前,共清理40余家无序开发的农家乐、小旅馆,开发管理秩序得到维护。挖沙取土、采挖特色植物、非法零星采集景观石等违法行为得以遏制,植被山石得到保护,蒙山生态越来越好。

“条例统一规范了开发保护标准,实施之后,我们在原有规划基础上,严格按照要求,对天蒙一期改扩建工程及二期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确保其合法合规。”山东天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朱爱军说。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川”即泗河,是济宁的“母亲河”,全长159公里,流域面积2357平方公里。流域内集聚了丰富的资源,同时,生态环境又比较脆弱、易被破坏。为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泗河,济宁市制定了《济宁市泗河保护管理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强化了泗河保护措施。明确水域管理区、生态控制区内禁止采砂活动,禁采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水域管理区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的地下采煤活动。开采煤炭资源造成堤防、护堤地、河槽、滩地等沉陷、裂缝、变形的,煤炭开采企业必须及时进行修复治理,并承担防洪安全责任。

“2017年以来,依据条例,依法查处采煤违法行为3起,罚款30万元,有力保证了河道工程安全。”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秀海介绍,同时,根据条例关于“禁止采砂”的规定,在泗河管理范围内实行全面禁采,对相关采砂规划进行清理废止,对过去许可的砂场进行清理取缔。兖州、曲阜、泗水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目前来看,河道采砂、乱搭乱建、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条例还明确市防汛抗旱总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对泗河流域大中型水库、干流闸坝的开启、关闭下达调度指令。“这强化了防洪调度的权威和作用。特别是在泗河上游水库及干流闸坝等工程众多,现有管理机构分散,难以实施统一有效管理的现实情况下,对于保证泗河干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实现对水资源全方位、全流域、全过程的统一调度,确保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合理开发、优化配置、科学利用、节约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陈秀海说。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对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修复水生态,全面提升水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防止东昌湖、京杭运河、徒骇河水域内加工经营餐饮引起的水污染,条例规定,禁止在东昌湖、京杭运河、徒骇河等特殊水体水域内(含水中小岛、绿地)加工经营餐饮。在水域外加工、水域内经营成品餐饮的,应当确保在水域内无加工行为,并将餐饮垃圾全部收集、外运处理,不得污染水体。在特殊水体周边开展加工经营餐饮活动产生的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没有城镇污水管网并且不能自行处理达标排放的,不得加工经营餐饮。

为了解决因城镇污水管网不到位而导致特殊水体周边生活污水直排入水的问题,条例提出,向东昌湖、京杭运河、徒骇河等特殊水体直接排放污水的区域,应当实施旧城区改造或者截污纳管等工程,彻底消除污水直排。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鲁介绍,条例还明确了推广“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的模式、人工湿地建成后的管护问题,以及修复自然湿地的问题,并且规定了擅自围垦、填埋、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法律责任。(据新锐大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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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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