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0月12日讯 省农业厅消息,山东省确定2018年继续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11月15日前,各地需将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省农业厅。
2018年,拟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市、区)5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26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25个和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105个。
创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市、区)、示范区,由各市择优推荐申报,各市推荐示范县(市、区)不超过1个,推荐示范区2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申报名额,参照各市行政区划规模和生态循环农业工作基础情况分配,由各市择优推荐。
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市、区)的申报创建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示范企业、基地的申报主体为县(市、区)农业局,创建主体为乡镇政府、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省农业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发文公布。各市在扶持发展生态农业建设中,应对受到命名的单位进行重点支持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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