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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状告市政府 日照市副市长出庭应诉

核心提示: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本报9月28讯(记者 徐艳) 9月28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路街道大韩家村村民许某等4人诉日照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查处职责一案在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日照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培林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据悉,这是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日照市第一起由副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原、被告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

张培林指出,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使这项工作成为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定职责。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是法定职责,没有法定事由或未经法定程序,不能放弃,更不能委托他人行使。行政机关负责人以积极的态度出庭应诉,既是对群众权益的尊重,也是行政机关敬畏法律、尊崇法律的重要体现,这在社会上会产生积极效应,能够充分展示法治政府、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

各区县政府、管委分管负责人、法制办主任,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法制科科长全程观摩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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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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