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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强省内医疗机构积分管理考核 惩戒不良执业行为

核心提示:第一个分数段是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超过10分,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超过20分,将其划定为重点监督对象,并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建议书》形式通知该医疗机构。

齐鲁网9月5日讯 从今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山东省内医疗机构如有不良执业行为,将被处以2至12分的记分处理。近日山东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在做客《阳光政务热线》栏目时就考核医疗机构的具体规则表示,对于医疗机构采取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是以一个年度为记分周期,一个校验期为累计周期。考虑到医疗机构校验期长短不同,分为三年一校验和一年一校验,在制定分值时将有所考量。根据分值的多少,对医疗机构的积分管理划定了三个分数段,采取三种不同的监管措施。

第一个分数段是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超过10分,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超过20分,将其划定为重点监督对象,并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建议书》形式通知该医疗机构。

第二个分数段是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超过12分,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超过25分或者校验期内累计记分超过70分的,将取消该机构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管理人员及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第三个分数段是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超过18分;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不良执业行为累计记分超过80分的,由登记机关给予该医疗机构1至6个月暂缓校验期。给予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2年内不得申请医疗机构等级评审;已通过等级评审的医疗机构,给予医疗机构等级警告或降等级处理。

据悉,山东省卫计委已经开发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系统,目前正在测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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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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