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8月30日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济南市自9月1日起,共12个派出所开始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规定,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就业、卫生等6项公共服务,以及涉及诸多方面的9项便利,保证了港澳台居民能够在居住地享受到与内地(大陆)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为了切实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方便济南市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办理居住证,济南市公安机关确定了12个派出所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附后)。自9月1日起,凡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同胞可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济南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即可领取证件。首次申领证件免收工本费。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居住证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难以辨认或者居住地变更的,持证人可以换领新证;居住证丢失的,可以申请补领。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大众网-山东24小时客户端记者 张珈玮)
附:济南市12个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受理点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历下分局科院路派出所 历下区科院路6号 82922110
市中分局六里山派出所 市中区玉函小区北区6号 82569290
槐荫分局道德街派出所 槐荫区道德新路3号 82666110
天桥分局纬北路派出所 天桥区北坦南街19号 58663767
历城分局综合服务厅 历城区山大北路51号 88914345
长清分局大学路派出所 长清区大学路1277号 85086806
章丘分局双山第二派出所 章丘区双山街道办事处文化路388号 83320836
高新分局舜华路派出所 历下区新泺大街2566号 67806692
南山分局仲宫派出所 南部山区仲宫派出所 85086486
平阴县局榆山第一派出所 平阴县五岭路116号 85088215
济阳县局济北开发区派出所 济阳县济北开发区华阳路99号 85088471
商河县局许商派出所 商河县银河路187号 8508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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