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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今年棚改已启动1.77万套 年度计划完成过半

核心提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就地房屋补偿确定的应安置面积结合评估单价结算补偿金。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19日,市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与网友互动时透露,2018年,青岛计划启动棚户区改造3.5万套(户),截至7月底,已启动1.77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50.2%。按照计划,青岛将在2020年底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

网谈还对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了介绍。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进行补偿,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计算;加上10平方米改善面积,被征收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仍不足45平方米的,上靠到45平方米,差额部分按照评估单价的50%缴纳差价款。另外,补偿房屋对应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超过应补偿面积的部分,按照评估单价支付房款。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就地房屋补偿确定的应安置面积结合评估单价结算补偿金。在市区范围内,有住宅房屋的建设项目,公摊面积补贴按照住宅房屋的平均公摊比例结合应补偿面积和评估价格计算。用于其他工程建设的,如道路设施建设的,公摊面积补贴按应补偿面积的23%结合评估价格计算。按照《青岛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相关规定,在市区内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5%的奖励,不足6万元的按6万元计算。

(记者 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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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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