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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农商行再被罚130万元 存在违规处置不良资产等行为

核心提示:公告显示,潍坊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授信业务,违规处置不良资产,同业融出超过监管指标。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中国银监会潍坊监管分局于2018年7月19日对潍坊农村商业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显示,潍坊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办理票据业务、授信业务,违规处置不良资产,同业融出超过监管指标,中国银监会潍坊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潍坊农村商业银行作出罚款13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闪电新闻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在今年的6月8日,潍坊农村商业银行就因办理信贷业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潍坊银监分局罚款35万元人民币。

据公开资料显示,潍坊农村商业银行的法定代表人为董兴磊,于2012年11月14日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67652.4328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借记卡);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拆借;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须凭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银监会批复开展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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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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