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菏泽讯 菏泽市近日召开电动车整治新闻发布会,出台多项严厉措施,对超标电动车进行集中整治。
据初步统计,目前菏泽全市生产(组装)电动车的企业共26家,全市从事电动车销售的企业674家,个体工商户1151家,城区电动车保有量超过30万辆,其中,绝大多数的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在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
据菏泽市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由于部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冲闯信号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随意停车及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多发,极易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和伤亡交通事故。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首先将严格生产源头监管。对全市生产(组装)电动车的企业进行大检查,非法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电动车和小型低速电动汽车(以下简称“超标电动车”)及各类配件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其次是管住销售渠道。自9月1日起,不得在城区销售超标电动车,全面清理城区内超标电动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
对市民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车,逐步规划、设定禁行路段和区域,限制使用。自2018年9月16日起,设定几条禁行路段,自2018年10月16日起,设定部分禁行区域,自2019年1月1日起,扩大禁行区域,绝大部分主城区域内禁止超标电动车通行。对违反禁行规定的,给予暂扣、罚款等处罚。
对符合有关标准的二轮电动车,办理登记并发放登记号,车辆所有人需提供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车辆相关购买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明等。□记者 吴宝书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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